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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雷顺几百米之外,生长一棵茂盛的黑树,树下堆满了人族的尸骸。
足足有两百具人族尸骸,堆成一个小尸山。
两百具人族尸骸早已经腐烂,散发的恶臭味,吸引成百上千只苍蝇。
这些苍蝇全都聚集在黑树的腰部,嗡嗡乱叫,像是一朵小型的黑云。
两百具尸体的鲜血,都已经化作脓血,不断向下渗落,渗入泥土中。
这一棵茂盛的黑树,就是不断汲取这些血污中的营养维持生命。
才没有像周围成百上千棵黑树一样,沦落为枯死的树干。
“原来是陆柒的副官,大半夜的,他怎么会在这里?差点误杀。”
黑树顶端,躺着一个人,准确来说不是人,而是一只新生的血魔。
这只血魔,正是逃离火枫谷的陆奔长老。
自从将儿子陆雷送到飞云城之后,他就没有走远,一直在飞云城和流火镇的中间荒原游荡。
陆奔已经完全转变成血魔,体肤容貌,肌肉筋骨,从内而外大变。
他那苍老斑多的皮肤,此刻变得白皙如玉,灰白相间的头发,也变得乌黑油亮。
浑身苍老的肌肉,重获新生一般,变得强壮有力。
一双爬虫动物般的猩红竖瞳,黑夜中闪烁着猫科动物般的亮光。
这一双血瞳的视距极其强大,两百米距离的事物,好似尽在眼前。
他一开始没认出副官雷顺,还以为是某个荒野中游荡的难民。
所以才控制自己咬伤转化的那群血奴,群起而围攻,想要杀了雷顺。
但当他用血瞳的超远视距,看清那人的身份之后,立刻控制血奴停止进攻。
毕竟,他儿子陆雷还在陆柒那里。
副官雷顺是个聪明人,有他辅佐陆柒公子的队伍,他儿子的生命安全有保证。
至于被雷顺用剑砍死的那两只血奴,陆奔却一点儿也不心疼。
有他的两颗獠牙在,血奴有的是,咬伤多少人,就能造出多少血奴。
他待在这里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想创造大量的血奴,攻陷流火镇。
他要以整个陷落的流火镇,当做自己的“投名状”
,献给罗斯氏族。
换来一张加入罗斯氏族血魔堂的入场券。
“我虽然能控制血奴不杀你,但你的危险尚未解除。
这一片荒原上,可不仅仅有我,还有几位来自万妖国的异族民。
算了,让其余五位血奴护送你一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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