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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一语成谶(第1页)

爸爸抽了一张纸,递给白乐天,直了直身子,缓缓地说道:

“农村没有挣钱的门路,为了挣钱,男人都出外打工。

九二年的春天,我和王洪亮结伴,来到了成都,找了一份建筑工地上的活。”

“成都?”

“嗯,我们是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去的。

那时的成都高楼大厦不多,马路也不像现在的那么宽,路边到处是卖麻辣烫的小摊,当然茶摊也很多,还有掏耳朵的手艺人,挑着担子的商贩,沿街叫卖的声音,就像唱着曲儿一样。”

爸爸抿了口水,接着说,“工地在人民南路三段附近,王洪亮做泥瓦工,我做木匠活。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四月十八日,整个白天都是飘着细雨,雨雾蒙蒙的。

下午收工时,小雨逐渐停了,街道上湿漉漉的,我和王洪亮到小天竺街,要了份川味面,喝了杯白酒,然后沿着锦江岸边闲逛,这是我们消磨时间的最好方式。”

爸爸停下来,看了一眼白乐天,又看看窗外。

“晚上十点多,我们边走边聊,快要走到九眼桥位置时,一个身穿黑色上衣,戴着同色口罩的男人,跌跌撞撞地从身后跑过去。

在昏黄的街灯下,他跑得很着急,差点撞到我们身上,一个趔趄斜着身子跑了,王洪亮还小声骂了一句‘着急去死啊’,那人并没理会,继续往前跑。”

“那人是谁?”

白乐天小声问道。

爸爸没有回答,继续讲道:

“过了没两分钟,黑衣男子转身又跑回来了,站在我们面前。

他的眼睛瞪得很大,对着我们大声嘟哝着,喘着粗气,双手不停比划着,可是我们一句也没听懂。

他说的好像是少数名族的语言,这也正常,成都的街头常常有许多少数民族的人。

我仔细一看,吓了一跳,发现他袖子里有一股鲜血流出来,流到了手背上,顺着手指滴在了地上,一会儿就染红了地面,显然他受伤了。

他的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外面包着小棉被,用灰色的棉带紧紧缠绕在上身。

正在我们疑惑间,他突然解开身上的带子,将婴儿放在我的手上,再次跌跌撞撞地往前跑掉了。”

“那孩子就是我?”

“是的。

我抱着孩子,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还是王洪亮出门多,见多识广,他忙把我拉到河边,远离那条路。

不过十分钟,十几个身穿藏青色衣服的男子急匆匆跑过去,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尖刀,显然是去追刚才跑掉的男子。

好在孩子在熟睡中,没被这些人发现。

我又等了半个小时,那人还没有回来,我们只好沿着河边的小路,返回到工地。”

“我一个大老爷们,不会带孩子啊,正好工地上有一个做饭的大嫂,我就拜托她帮忙照顾这个孩子---也就是你喽。”

“后来呢?”

白乐天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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