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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边走,一边继续查看地上的脚印、散落的粪便以及一些动物的骨头,根据这些蛛丝马迹判断土狼的踪迹,如此又走了整整一天的时间。
我发现这一带出现大量的粪便,这些粪便是松散的,和土狼的粪便大不相同。
因为土狼啃食猎物时,强大的下颔会把猎物的骨头咬碎,然后吞掉,它们的粪便很硬时,有时还能从中发现骨头渣子,人们也曾在发现土狼粪便的化石。
但今天,从这家伙排出的粪便来看,这一带出现了只大家伙,绝对巨无霸级的存在,如果我猜想不错的话,应该是一头大野猪。
澳洲千万年来独居海外,有许多特有的动物品种,与此同时,其他地方常见的动物却没有踪迹,比如狮、虎、大象、长颈鹿,就连猪和狗也没有,但当欧洲人踏上这片大陆的时候,澳洲的动物大家庭便开始热闹起来了。
因为黔虽无驴,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有人带来了兔子,有人带来了家猪,有人则带来了牛羊、猫狗和骆驼,这些动物们跑到野外,便迅速野化,因为没能天敌,一个个吃得脑满肠肥,变异成了极其强大的种群,有的个体甚至变成了庞然大物。
我提醒伍德小心,但与此同时,心中极是兴奋,猎杀巨兽,是每一个猎人的梦想。
然后我们走了整整一天,也没有见到那只巨兽,只捕猎了一只大袋鼠,晚上便又找了个山洞,在洞口开始烧烤鼠肉,我知道越往前走,会越荒凉,可供猎杀的食物也就越少了,因此,我需要烤出大量的肉干,以备不时之需。
因为知道巨兽出没我和伍德再次用石头把洞口封死,这才躺上干草上睡去。
夜半时分,我突然感动地面的震动,紧接着便是沉得的脚步声。
我用胳膊碰了一下尼莫,提醒他打起精神,伍德根本不用我提醒,他也用胳膊撞了一下我,作为对我的回应。
直觉告诉我,洞口出现一个巨兽,它似乎是在用鼻子捕捉气味,不断的抽动鼻子闻着。
我马上明白了,我们的袋鼠肉把这大块头儿吸引过来了。
呼啦一声,石墙被暴力推倒,在弥漫的烟尘之中,一头大野猪将长长的嘴巴伸了进来,同时继续用鼻子捕捉着气味。
这可能是我见到的最大的野猪了,世界各地都有一些野猪,体型最大的在亚洲,那里的野猪一般可以达到200千克,在人类眼中便已经称得上是大家伙了,可今天的这只野猪,体重绝对超过了400千克。
它全身深褐色,脸上还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似乎是和其他野兽搏斗时留下的。
它背脊上针一般的刚毛,似乎是在宣示,在这一带,它就是谁也不敢招惹的存在。
我知道,以这只野猪的块头,冲破石墙实在是太简单了,倘若它看到自己把两个人类堵在一个浅浅的洞里,张嘴就可以吃到,估计睡觉都会笑醒。
我不敢用猎枪或者匕首,因为我都无法保证自己可以一击致命,倘若我只是让的这头大野猪受了伤,那它绝对是狂性大发,到时候我们死得就更难看了。
大野猪还在嗅着味道,我立即抓住我和伍德吃剩的那条袋鼠的腿,扔到那张嘴巴面前,大野猪嗅到了气味,张开血盆大口,露出了森森的獠牙,把袋鼠腿叼了出去。
我看到它的獠牙足足有十多厘米长,有的尖尖的露到嘴巴外面,闭合之间足可以贯穿人的身体,想到这里我不禁头皮发麻。
我向伍德示意,让他把烤好的袋鼠肉都拿了出来,一条袋鼠的腿根本满足不了大野猪,更何况上面的肉已经被我们割下来吃掉了。
果然,大野猪只吃了几口,便把那个袋鼠腿丢在一边,然后又把嘴巴伸出了洞里。
我赶紧把一块袋鼠肉干递了过去,我想此刻的我比大金牙面前的胖大厨还要孙子吧?那简直是一定的,我现在只想喂饱大野猪,让它吃饱喝足,打着饱嗝离开,即使看到我也懒得咬上一口。
大野猪欢快的叫了一声,就那块肉咬在嘴里吃了起来,这些肉干尽皆出自我的手中,曾经在布莱登大酒店征服了王子和总督等一众宾客的味蕾,此刻却好像变成了不值钱的烂白菜,被大野猪胡乱嚼着。
我相信,大野猪也不曾吃到这样的美味,它吃的很是欢畅,一大块鼠肉三口两口便吞进肚子,然后又把嘴巴伸进洞里。
看着自己辛苦烤出的肉干被这个大块头糟蹋,我的心也在滴血。
我只好安慰自己,滴点血总比没命要强。
就这样,我用一头袋鼠烤出的肉干被大野猪吃了个干干净净,它似乎吃得太饱了,对我再扔过去的肉干开始变得挑剔起来,像一个宴会上的贵妇人,矜持地吃着各式的美味,最后终于心满意足地哼哼着离开了洞口。
我和伍德相视苦笑,我们近乎一天的劳作成果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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