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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巨大收获(第1页)

凌子凯暗暗诽腹道:“刚才还不是放着那么多野参苗不挖吗!”

杜鹃仿佛知道凌子凯的心思,叹了一口气,说道:“其实我也想把这里的野参苗给都给挖走,只是野山参的成长实在是太慢了,就说那三十年的参苗吧,其实就像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还没成长呢,挖了实在太可惜了。

只有这种百年以上的老参,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大补之物。

在以前,我们布伦克族的子弟在放山时,百年以下的参苗是不允许挖的。

只是后来放山的人越来越多,在利益的驱使下,只要见到野参苗,不论年龄大小全都给挖走了,以至于现在整个兴安岭还能见到多少野参苗啊!”

凌子凯本想辩解说,你不想挖可人家想挖啊,岂不是白白的便宜了人家!

但想想这里是虎跳涧,没有人会进来的,便没说出口来。

“记得小时候,我爷爷跟我说的最多的就是我们布伦克族是大山的儿子,大山就是我们的母亲。

所以我们不能太贪婪了,那样会伤害到母亲的,会受到祖神的惩罚,将我们的子孙后代赶出大山,连个家也没有。

你看看现在,我们是不是受到惩罚了”

杜鹃的话里充满了无限的伤感,让凌子凯的心情一下子感到沉甸甸的,既然自己已经成了大山的守护者,继承了祖神的传承,似乎有很多事情正等着自己去做呢!

接下来就是挖取参苗了,这是件很复杂的细活儿,作为门外汉,凌子凯只有在旁边看热闹的份,整个过程都是由杜鹃亲手完成的。

杜鹃一边动手一边在嘴里解说着,按照她的说法,在以前这放山的技术活可是轻易不外传的,就算你是拜师也不一定能学到真正的技术,一般都是由参把头来完成的。

杜鹃用一把小镐头将参苗周围的乱草树木铲除掉,开出一个一米多大小的“盘子”

,然后取了一根叫“快当”

的签子。

签子是取自鹿角顺直的一段削磨熏制而成,六寸长,坚硬光滑,不吸水不霉变,不会划伤参苗。

用签子仔细地拨除山周围的泥土,然后从秸秆下面的芦头开始捋着挖,直到人参全部根须露出,任何细小的根须都不能挖断。

清理出来的每根人参须子都随时用原来的土掩埋,可以防止挖出了的须根中的水分流失。

在挖出人参后,杜鹃将一些参籽儿散播到土里,挖出参的坑,用原来的土填平,并在上面插上树枝,铺好植被草皮。

这样以利于恢复地貌,以后还有新的小苗拱出来,长出参来留给后人。

这些都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规矩,必须遵守。

看着那支体态玲珑长得很像人体的野山参,杜鹃顾不得已是累得满头大汗,揭下一大块新鲜苔藓铺好,放上一些原来的土,用苔藓把人参裹住,外面包上桦树皮,最后拿树皮当绳捆好。

这叫“打参包子”

,是保存人参的方法,用这种方法保存的人参日久不腐。

“总算完成了,比我原先估计的年龄要大,估计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制成参干后该有二百多克吧!”

杜鹃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珠,整张脸庞绯红,看上去有些兴奋。

“这么重?那应该能卖----”

不等凌子凯说下去,杜鹃忙嘘了一下,告诉他在挖参和下山的整个过程中,只许评论人参的形体和参龄,不准估计挖到人参的价值,也不能讲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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