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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兔两只大长耳朵极其灵敏,有点动静就跑,略作思索,决定下套碰碰运气。
不比野猪等大型猛兽,捉野兔只需用吊脚套,制作简单,可现场取材。
一共下了六个套子,只要有小动物经过,便会触发机关,随即会被带有弹力的弓棍吊上去。
布置好吊脚套,撒上诱饵,没有在那里干等,提上柴刀往山林深处走去。
当然,往深处走,并不是为了打大型猛兽,而是以勘探地形为主,以后这片大山将是他改善生活的来源,需要尽可能的多了解。
转了又有一个小时,幸运的是没有遇到大型猛兽,但同时也说明一个问题,想要追踪野兽没那么容易,最好是弄一条好狗。
抬头看看太阳,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他带着打到的一只野鸡,回到吊脚套位置,离老远就看见,一只野兔被吊起来半人高,还在抽搐着四肢。
都说新人进山运气好,今天收获算是不错了。
趁着兔子还没死,立马当场放了血,开膛破肚,扒出肠子,扔在了树上,此为敬奉山神爷。
前世的宋天阳当然不迷信,绝对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可他都重生了,这该怎么解释?
如果非要用科学的方式解释,那就是留点东西给食肉动物吃,人身有点保障,免得被野狼跟踪,然后来个出其不意的偷袭。
原路返回埋藏山鹑的灌木丛,忽然一道黄乎乎的身影窜了出去,细长的身子非常灵活,都没来得及看清,猜测应该是属于猫科类的猞猁。
宋天阳一阵可惜,听说仅一张猞猁皮,好像比熊胆都值钱。
但这玩意并不好打,警觉性很高,即使用枪都捞不着,而且极其凶猛,连狗见了都秒变小猫。
当走近灌木丛,宋天阳气的差点破口大骂。
原本埋藏山鹑的位置,已经被扒开,三只山鹑被偷了俩,不用说,肯定是被刚才那只猞猁给吃了。
等着吧,早晚有一天抓到你,扒了你的皮。
……
院子里,趁着农闲,宋长山把该修的农具维修一下,完好的被陈菊芬先拿到仓房堆了起来。
宋贵蹲在石磙上开始卷烟,别看他年龄不大,烟瘾却不小,从十岁便开始抽,结结实实的一个老烟枪了。
不过,他不抽宋长山那种带杆的烟锅,只用废报纸卷烟丝抽。
等最后一圈纸卷好,他放在舌尖上舔了一下,然后用手指摁上,一边掏出火柴,一边嘀咕道:“你们说老三转性了吗?我看还真变了点。”
宋贵擦着火柴点上烟,吸了一大口,吐出烟雾的瞬间眯起眼睛:“以前老三回城都是偷偷摸摸的,现在知道找理由了。”
宋福脸上满是不屑:“犯得着找理由吗?谁又没拦他,再说,又不是咱不放人,是城里的唐建军不愿意要他。”
“哎呀,你们俩别在这掰扯了,我看老三不是在找理由。”
马金凤感觉宋天阳这次还挺认真。
宋福一瞪眼:“那他啥意思?真去打猎了?哼,说那大话,也不怕崩掉牙!”
转眼功夫,宋贵一根烟抽到了屁股:“我宁愿相信猪会爬树了!
他要是能打着东西,我头拧下来给他踢球玩…”
话音刚落,院门哗啦一声推开,宋天阳满载而归的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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