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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姨!”
洪峰走到胡月梅跟前,礼貌的点头笑道。
胡月梅今天穿着白色上衣,下面是一条黑色裤子,最简单的搭配,看起来很大方,颇有一股女强人的感觉。
李思宁则是黑色职业套装,上身是女士修身西服,下身是包臀裙和肉色丝袜,脚下一双八厘米的高跟鞋,配上她的披肩卷发,显得身材有致,火辣迷人。
可再一看洪峰的穿着,那就有点过分了,鸭舌帽布衬衣,牛仔裤黄胶鞋,整个就是一刚进城的打工仔!
“你是…洪峰?”
胡月梅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明明是一副陌生的面孔,可她却有一丝熟悉的感觉,但这种感觉一晃而过,取而代之的还是陌生。
当童杰打电话给自己的时候,说是让自己给她干儿子找一份工作时,胡月梅也很纳闷,她跟童杰认识多年了,可从未听说过她有什么干儿子?
等见到洪峰后,她心里又升起一丝疑问,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很一般,几乎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
但越是这种强烈的普通感,越让她感觉这个年轻人不一般,不免对他重新打量了起来。
“是我!”
“快坐吧!”
待洪峰坐下后,胡月梅给他要了一杯咖啡,又介绍道:“这是我女儿李思宁,思宁她们公司正要招人,如果可以的话,你就暂时先去她们公司上班!”
“谢谢胡姨,我去哪都行!
你好,我是洪峰!”
对于洪峰来说,他去哪工作都一样,这份工作只是一个掩饰,或者说是为了应付一下当前的局面。
他跟李思宁笑着打了个招呼,可人家压根连正眼都没给他,只是嗯了一声就算应付过去了!
“妈,咱们公司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接收的,他能不能行,还得看他自己有没有那实力!”
李思宁用鄙视的目光扫了洪峰一眼,根本就没瞧得起他。
她心里合计着,这种人一看就是进城打工的,穿的不伦不类,要长相没长相,要学识没学识,真不知道童姨为啥收他当干儿子。
但转念一想她就明白了,童杰已经不是当年的童杰了,现在也只是个落魄的良家妇女,曾经的信南女王,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儿子也在七年前死了,收他当干儿子,可能仅仅只是一种心里寄托。
“思宁,好好说话!
不好意思啊小峰,思宁从小被我给惯坏了,有点小脾气,你别往心里去。”
胡月梅皱眉道。
其实李思宁的想法,跟胡月梅刚好吻合。
胡月梅看来看去,也没看出来洪峰有任何过人之处,她在心里默默叹口气,知道童杰是思念儿子多年,现在有个干儿子,就全当一种心里安慰了!
“不碍事!”
洪峰根本就不在乎,他早就知道李思宁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家族不大,脾气到是挺大,心眼不坏,但却有点小势利眼。
她瞧不起的人很多,真能入她法眼的也没几个,她当年跟洪峰同在一所高中,只不过比洪峰小两届,在洪峰被追杀的那段时间,她还只是一个刚入校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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