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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樊氏兄弟来说,这种口味浓烈的酱便算很少见的美味佳肴,毕竟他们平日里能食用的只是咸豉而已。
若在普通百姓的生活中,连咸豉都算奢侈品了。
雷远想了想,提着酱瓿起身,向其他人做了个手掌下压的姿势:“你们继续吃吧,不用跟着。
我去去就来。”
李贞看了看樊氏兄弟,犹豫了一下,还是站了起来。
他顺手提起刀,把长弓背在背上。
这几日里,少年人愈发沉默寡言,但依然紧紧跟着雷远,几乎寸步不离。
雷远走几步到另一个灶边,唤什长拿个碗,从瓿里倒了一点出来:“尝尝这个,肉酱。”
那什长连声谢了。
雷远又往下一个灶去。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分发。
走了没多久,瓿里空了大半,许多士兵都知道了雷远正在分发美味的肉酱。
有个高大的士卒看他没有什么架子,于是隔着段距离就开始嚷嚷:“小郎君,这里!
这里!”
“没有多少啦!”
雷远举起酱瓿,将它倾斜过来向众人示意,转而去问那士卒:“只剩下最后一些,我觉得,应该留给真正的勇士享用。
你是吗?”
那士卒在其他人的起哄声中站起来,大声道:“小郎君,我叫邓乐,是邓曲长部下的老兵,前前后后打过的仗没有五十,也有四十多;亲手杀死的敌人有十几个。
今天上午,我在山道上杀死曹军追兵两人……算得上勇士吗?”
“邓铜!
邓铜!”
雷远叫嚷道:“这是你的部下吗?他说的没错吧?”
坐在较远处的邓铜连忙应了声:“没错!”
雷远笑着迈步过去,往邓乐的木碗里倒了点肉酱。
此举使得更多士兵闹腾起来。
此时的风气本就崇尚刚强勇烈,耻为人后,见邓乐得意洋洋,许多人立时跃起,各自夸耀战果。
虽然在曹军眼中,这些地方豪霸的部曲们降叛不定,都是令人头痛的贼寇,但他们自己并不自以为是贼。
在这些将士们的眼中,他们都是保境安民的壮士,并不缺乏自豪感。
眼下将士们纷纷扰扰,雷远也不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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