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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很不错,那你为什么又离开了?”
“如果我跟你说我是因为想念香江的辣鱼蛋才回来,你一定不会相信。”
史丹尼苦笑道。
叶容天撇撇嘴,举起酒杯,摇了摇里面的红色液体,示意史丹尼继续。
“其实,这可以说是一个借口,也可以说是一个理由。
在美国一个人生活,没有朋友,难免思念故土。
你知道,华人很难融入白种人的圈子。
特别是在高盛那种等级森严的地方,种族歧视无处不在。
你做得再好,别人也不会承认你。
总是用一种高高在上的目光审视你、怀疑你的能力。”
史丹尼抿了一口酒,语气萧索又有些愤然,想来他在高盛的经历应该不太愉快。
“我原本以为你是一个挺稳重的人,没想到原来也有愤青的一面。”
叶容天点点头,表示理解。
“愤青?”
“愤怒青年。”
“天少,跟你在一起,就是长知识。”
史丹尼摇摇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知道吗?回香江可能是你这辈子做过得最正确的选择。”
“?”
“因为你遇见了我。”
叶容天傲然一笑,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天少,你还是一如既往得自信。
老实说,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大金主。”
史丹尼笑道。
“现在呢?”
“还是大金主,不过是一个很有头脑的金主。
我入行差不多十年了,见过很多自信的年轻人,不过从来没见过有谁像你这么自信。”
“自己都不信自己,别人怎么信你?”
叶容天理所当然道。
“天少,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史丹尼目光灼灼,望着叶容天,神情郑重。
“谁?”
叶容天好奇问道。
“劳伦斯.洛克菲勒。”
叶容天脸一僵,约翰.洛克菲勒他就知道,这个劳什么斯是哪位高贤?
叶容天当然不会在外人面前表现自己的无知,于是装模作样地抿了一口红酒,微笑摇头,高深莫测。
“劳伦斯是风投之父,你和他一样,对商业天生有敏锐的嗅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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