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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寂静。
隆隆炮声响起在大地之上,伴随着无数枚炮弹划破天际的尖啸,夜风也躁动起来,汉斯抓一把尘土扬向天空,任它随风飘散,干涩了双眼。
他掏出水壶,抿了一口带着尘土味儿的水,痴望着远处迭起的火光,既无恐惧,也不热血,心中一片空白。
闪电般,一个突兀的念头让他不知所措: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记忆翻腾着,旋转着,比最烈的烈酒更乱心,比最利的匕首更杀人,他心头骤然绞痛,无所谓是否能活下去,也不关心未来会在哪里,恍惚间眼前似乎浮现起一副画面,年少时的自己也曾鲜衣怒马,狂欢在遥无边际的原野上。
年少?他嘴角一颤,停格许久,呆滞的脸上泛起微笑的泪光,源源不断的思绪在脑海中信马由缰。
......
汉斯出生在阿尔卑斯山脚,一个名叫希尔的小镇。
那里风景秀美物产丰盈,夏天能喝到阿尔卑斯山顶的甘甜雪水,秋天能品尝松树林里刨出来的口感最纯正的松露,冬天和春天则是捕猎的好季节,满山的肥兔子抓都抓不完,运气好的话没准能碰到一只梅花鹿,鹿肉的味道可是比牛肉还鲜美,往火上一架翻烤半小时,拿刀切开的瞬间香气扑鼻口水直流。
猎手是小镇里最常见的职业,而汉斯的父亲是附近几个镇最优秀的猎手,别看他个头不高,马术枪术却样样精通,尤其擅长布置陷阱,曾经用陷阱抓到过一头几百斤重的大野猪。
在希尔小镇,他的名气比城里那位伯爵大人还响亮,然而无用的是,他们家并没有获得与名气相匹配的待遇,跟普通猎户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
本地最不缺的就是猎手,而最不缺的,往往也是最下等的。
1431年秋天的一个上午,汉斯躺在家门口的草地上,双手枕在头底,沐浴着和煦舒适的阳光,木栅栏刚好能架着因经常爬山跑动而肌肉紧实的双腿,他微眯双眼,骄傲的眼眸里充满了野性与叛逆,黝黑的皮肤,为他青涩的脸庞添了几分成熟。
他今年十五岁,正是茁壮成长和思维迸发的年纪,浑身上下每个地方都洋溢着青春抖擞的活力,像一只身手敏捷随时能窜两尺高的兔子。
父亲一早就进山抓兔子去了,最近兔子价格飞涨,据说是因为城里那群身娇肉贵的贵族小姐,不知什么时候她们开始迷恋上兔肉了,一只肥兔子在城里能换半捆面包或两瓶牛奶,超划算的买卖。
平常汉斯也会跟父亲一起去,但今天他有自认为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于是在早上父亲催他起床时痛哭流涕地装肚子疼,成功混了过去。
“迪拉,我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么?”
汉斯偏过脑袋说。
迪拉是汉斯的邻居,也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人年纪相仿。
这是个一头金卷发的家伙,瘦弱而机敏,一双蓝眼睛冒着贼溜溜的光,显得既狡诈又天真。
汉斯做任何有趣的事情都会带上迪拉,一起抓兔子,一起到河里游泳,一起逃课,一起被学校开除。
“让我看看......绳子,铁钩,布袋,是这些吗?”
“齐了,待会儿我们就出发。”
“你为什么非要厚着脸参加埃斯顿伯爵家的宴会呢?汉斯,你不是不知道他对我们这些人有多傲慢,或许我们还没走到门前就会被人放狗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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