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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通俗历史的写作者,“有趣”
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卖不动”
的可怕陷阱,被市场淘汰出局。
在我的同行们纷纷铆足了劲儿“讲段子”
与“说书”
逗读者们开心时,我深深抱歉于自己欠奉的搞笑能力。
我一边十分刻苦然而并无成效地满足市场的需求,一边总想起钱穆在《国史大纲》里写下的那句广为流传的名言:“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以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
所谓对其本国以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以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
我想并不是任何时候,搞笑都是合适的表情。
司马迁写作《史记》时必然未曾把“搞笑”
作为目的,但幽默、嘲讽、怜悯与可读性,无一不缺地出现在《史记》的文本里。
所以我想,如果读者的情感没有被麻痹到只剩下接收“搞笑”
的刺激,那么在阅读过往历史时,作者应该可以向他们呈现更复杂的人格与情感,而不是不同名字的“笑星”
。
通俗历史的叙事要有可读性也并不只有“逗乐”
这一条窄道。
所以我决定在这本书里做出一次尝试。
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万多字,有些甚至两万,比起读者们习惯的三五千字讲完一个故事的“公众号”
篇幅,它更具体、更完整,也包含更多的线索与角度。
在编排上,开头与结尾一篇讲“时代”
,中间六篇讲诗人的心灵旅程。
当我开始创作这一系列文章时,自认为没有任何难度——从识字开始,他们就是一再出现的、最显赫的名字。
但真正开始写作,我才发现,我不了解这个时代,也并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人生。
感谢一年半的写作“强制”
我补上这一课,也希望我的读者们受惠于此。
这本书里提及的人物与事件不论是在他们所处的时代,还是在之后,都足够有名。
它本应该像苹果树上掉下来的就是苹果一样,具有足够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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