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是……”
“我的职业是史诗职业奥术**师,我认识不止一个传奇法师,我几乎洞悉了一切的魔法奥义。”
艾维斯忽然打断了甘达的话,他说的确实不错,但说的都是他上一世的事。
听到了艾维斯的话,甘达呆住了,看着那个自信的笑着的精灵,有些不知所措。
“我比你更了解英雄部队的强大……所以不必多说了,撤退吧。
记得,去贝瑞村庄……”
之后,艾维斯慢慢的拿出了自己的法杖,义无反顾的向着前方慢慢的走了过去。
甘达看着眼前的人,他忽然明白了一些东西。
他转过头,对着那些已经有些发傻的雇佣兵喝道:“全员……撤退!”
要活下来啊……艾维斯。
雇佣兵们撤退了。
只留下了艾维斯一人。
他站在那里,冷静的看着眼前的绯红色。
在前世,他没有和绯红大地的军队直接对战的经历,但他却知道这些家伙的下落。
他们在第二纪元339年来到了兰斯平原的中部,寻找一样圣物,一样可以让他们复国的圣物。
他们几乎成功了,但很遗憾,是‘几乎’。
那个圣物在历史上也很有名,它的名字叫‘无尽之剑’。
这是一个史诗装备,它的属姓一般,但却似乎是某个至高的传承的钥匙。
艾维斯本来早该想起这一切,如果他想起来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让雇佣兵出发。
他原本以为这不过是一伙普通的绯红残部,却不想这居然是传说中的绯红大地!
艾维斯毕竟不是神,他不可能记得游戏中每一处场景的细节。
所以他犯下了错误。
既然犯下了错误,那么就要弥补!
于是,艾维斯就开始构思着接下来该如何行动。
“无尽之剑吗……”
艾维斯苦笑了一下,史诗装备,他当然有些心动,但却并不打算参与进去。
他不过是5级,哪怕是获得了无尽之剑,也绝对无法驾驭它。
如果艾维斯达到了30级,那还可以试一下。
绯红色的抄流很快就来到了近前(暗黑之骷髅王全文阅读)。
到了近处,艾维斯才看清楚了这些堪称‘最精锐’的部队。
他们骑着火红色的绯红迅猛龙,这种亚龙种游荡在兰斯平原的东部,只有为特殊的方法才能驯服它们。
而骑在它们身上的骑士,则是穿着一身红色的铠甲,他们的武器锋利无比,他们的气势也可以直冲云霄。
虽然只有区区人,但却可以带给人无限的压力。
当然,以前在游戏里艾维斯可是传奇强者,这样的压迫对他而言根本就没有什么可紧张的。
“说出你的选择,法师。”
一个带着头盔的男骑着绯红迅猛龙缓缓向前,“你支持王室,还是正义?”
这个男并没有从艾维斯的身上感受到强大的魔力,但艾维斯的身上却是穿着奥术**师袍。
这个男并不像那些普通的雇佣兵,只是觉得这个法师袍很华丽,他却是知道这个法师袍的出处——无论这个法师袍是不是他自己的,都说明了这个法师的不凡。
所以这个男才会有此一问。
带着游戏穿越到神武大陆的林远,凭借在游戏世界中得到的各种好处,誓要在现实中踏破九天,问鼎那无上巅峰,成就一代无上妖尊!...
…那一年,二十岁的他被誉为百年来最有天赋的游戏选手。那一年,他锋芒毕露,树敌无数。那一年,他遭小人陷害,迎来七年牢狱之灾。七年后,他还是他,而这个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二十七岁,这是一个该退役的年纪,被世人遗忘的他能否东山再起?…...
归墟,传说为海中无底之谷,谓众水汇聚之处。列子8226汤问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实惟无底之谷,其下无底﹐名曰归墟。35年前,我爷爷带领中科院的考古队深入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去考察西域三十六国中大宛国的遗址。考古队在沙漠中遇到罕见的风暴,慌乱中被一个神秘的人影带到了一座古城之内,队员们惊奇...
白天人走路,晚上鬼坐车。未至莫停车,否则魂不留。...
家族的遗弃,大哥的苛刻,人情冷暖,入赘唐家三年,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阴谋!我辈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世人皆以为我逆天而行。且不知,吾既是天地之主!且不知,吾亦是万物至尊!(下面是拙诗一首,供大家欣赏)生于先天立玄根,九似之相聚为身!黑纹断雪一身白,执掌天域命不凡!雷霆万钧道自罡,气冲山海凌昊沧!神威如狱天地惊,睥...
一觉醒来,带着出窍期老怪物的储物戒指,我又从修真世界回到了都市。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雨化成龙!(PS新书期间,一天一章,三万字后,每天两章。萌新求票,求跟读,求收藏,求钻石,求包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