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三章 署名权交换(第1页)

李牧的话说完没一分钟,张克轩便跑去休息室里,拿了两万块钱现金,直接塞在了李牧怀里。

“牧哥,钱你先收着,至于那个什么音乐网站的事儿,我们哥四个你随时吩咐,刀山火海的,你一句话。”

李牧不由惊讶,连歌都没听呢,两万块钱先就丢来了?也罢,越是这样的人,越是能好好合作。

“音乐网站的事你们先别急,我还没弄起来,有了雏形之后,我再跟你们说。”

四个人点头如捣蒜。

陈婉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崩塌了,一向牛皮哄哄、谁也不服的这四个人,怎么被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彻底降住了?尤其是鼓手叶天明,他老子可是金陵最牛气的地产商之一,自己也认识他好几年了,什么时候见他给人服过软?

可谁让这四个富二代,放着好好的富二代不当,偏有一颗摇滚梦呢?最操蛋是,他们四个人的家庭实力,随便谁家从零花钱里省出一点来,也够搞一个全国乐队比赛了,可他们偏不,他们可以拿钱买设备,也可以拿钱从李牧这里买歌,但他们不会去买名次,还算是有点节操。

李牧收了两万块钱,大手一挥:“来纸笔,我先给你们写歌词。”

李牧虽然会弹点吉他,但说实话,不会写谱子,这需要有足够的乐理基础,而且很长时间的视唱练耳才能做到,所以他只能把歌词写下来,再把和弦套路写出来,先教给他们四个人,大概怎么演奏,等他们熟悉了伴奏,自己再教他们唱。

张克轩看着歌词,有些懵逼:“牧哥,前边我能大概看明白,可‘如果能重来,我要选李白’,这句歌词啥意思?”

李牧摆摆手:“为了押韵而已,想那么多干嘛?”

“也是。”

张克轩耸了耸肩膀,和其他三人接着看下去,虽然歌词具体含义不是太懂,不过看起来倒是很有一种隐晦的反叛心理嘛!

为了带他们把这首歌的伴奏搞好,李牧让张克轩把电吉他给自己,让他在一旁听着学唱。

还好,这帮家伙的技术实力虽然很一般,但基础伴奏还是可以。

这首李荣浩的《李白》,节奏一起,感觉就立刻出来了。

张克轩在一旁听着李牧和乐队配合的前奏,不由自主打起拍子,手里拿着歌词,等李牧开唱。

陈婉也凑了上来,她心里比乐队这四个人还期待李牧的“原创”

曲目。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世俗到天亮……”

李牧并不是非常喜欢这首歌,如果要说个原因,是不太喜欢这首歌的歌词,作为流行歌曲虽然足够了,但仔细推敲歌词的话,确实有些生拼硬凑之嫌,不过他的旋律线还是非常扎实的,不但好听,而且很有节奏感,让人很容易跟着打拍子,现场气氛会非常好。

所以,当李牧刚唱完前两句的时候,张克轩就已经激动的快跳起来了。

除了牛逼,还是牛逼!

其他三个哥们还要伴奏,所以不敢太放肆,可他们脸上那副吃了蜜一样的幸福表情,也真是溢于言表了。

李牧连续唱了三遍,张克轩就已经学的差不多了,这家伙乐感还是不错的,李牧带唱了几次之后,他便彻底熟悉了曲调与节拍,剩下的就是找到那种吊儿郎当的感觉了。

对玩乐队的这四个人来说,他们感觉李牧这首歌比刚才两首还要好,毕竟是初级入门摇滚青年,不太懂内涵可以原谅,不过陈婉就比他们四个识货多了,她能感觉到,这首《李白》和另外两首民谣风格歌曲的差距其实不小。

当乐队四个人一头劲的排练《李白》时,陈婉悄悄问他为什么会写出风格差距这么大的歌曲,李牧一句话让她无言以对。

“《李白》是我高一的时候写的,那时候年轻气盛,心态浮躁。”

日了狗了。

不是陈婉,而是李牧。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帝皇神令

帝皇神令

时势造英雄,英雄亦适时。帝皇神令之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重生的陈群,身负帝皇神令,如何凭一己之力完成帝皇神令所交代的使命?...

游灵之心

游灵之心

庇护什么的,从一开始便没有那种东西呀洛雪站在村落正中央,自嘲地颠了颠手中的断剑,似乎是要说服自己。仿佛是理解了他的意思一般,剑身的反光反而坚定地将太阳的影子牢牢的钉住,没有留下一丝余热。这是个战气魔法和势的世界,也是个令人绝望的世界。但是洛雪默默许下心愿,要守护自己的家人。...

大桃源

大桃源

喧嚣都市,静谧桃源。左手繁华,右手寂寞。你有家财万贯,我有世外桃源你追逐功名利禄,我视之如粪土你只求人生的高度,我在意生命的长度。再不疯狂就老了,我是文艺青年,我喂自己带盐!身患绝症的陈可逸,决心为自己活一次。在喧嚣的都市边缘,建设理想中的家园。但世事难料,所谓的绝症,却为他打开了另一扇门,粪土一般的功名利禄,不可抗拒地涂满了墙,赶也赶不走人生赢家?我不在乎,默默耕耘我的梦。大时代,小梦想,一亩心田种春风。本书群号203521362...

晚明之我主沉浮

晚明之我主沉浮

晚明之我主沉浮简介nbspnbspnbspnbspnbsp一名北漂,去雾灵山游玩,因喝醉了酒,无意中救了一只灵狐,得到他的帮助,穿越到明末,成为信王朱...

海贼之最强海王类

海贼之最强海王类

夏秋穿越到海贼王世界,成为了一只海鱼。他不断吞噬,开始了一条进化之路。海鱼,海兽,近海海王类,大型海王类,超大型海王类。他吞噬海贼和战船,对抗七武海,解放鱼人岛,硬撼四皇,袭击马林福多,冲击世界政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成为了所有海贼海军的梦魇,他的形象萦绕在每个人心中,逐渐成为了一段传奇。谁说海王类不能成为世界最强?我是要成为海王的男人...

祸害大清

祸害大清

卢一峰是我大清第一祸害!不杀此贼,朕誓不为人!某个自称在一天之中射死三百一十八只兔子而被誉为兔子终结者的小麻子如是说。卢一峰是个大祸害!这个祸害不除,我们大清永无宁日。包衣奴才和铁杆汉奸们都如是说。卢一峰就是祸国殃民的千古奸臣典范,吃着我大清的禄米,拿着我大清的薪俸,可是每干一件事,都是为了挖我们大清王朝的墙根,掘我们大清王朝的屋基,祸害我们大清王朝!强烈建议当局给这个奸臣贼子铸一座跪像,跪到我大清太祖太宗陵前,让我们大清子民鞭笞唾骂!某个无比吹捧大清酋长的清史砖家痛哭流涕的这么说。封翔是好人。普通老百姓这么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