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哈利精神世界中,那缕属于伏地魔的残魂,难道路易就不眼馋吗?
馋...
肯定是馋的。
路易甚至都快馋出幻觉来了,认定那缕残魂吃起来一定是草莓味!
然而令人无奈的是,自从路易对着伏地魔的那缕残魂搜魂一次,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后,伏地魔的那缕残魂完全放弃了黑魔王的尊严,干脆借助着哈利的灵魂为护盾保护自身,再没给路易任何一次搜魂的机会。
况且。
此时血一样的教训就摆在面前。
路易可不想以驱逐伏地魔残魂为初衷,得到的结果却是继获得一具狼人分身后,又缴获了一具救世主分身。
故而结合实际情况来考虑,路易觉得伏地魔的那缕残魂,仍是交给哈利亲手解决稳妥一些。
前提是....
哈利的魔力跟默默然魔力一样,具有灵魂吞噬的特殊能力才行。
不然怎么弄?
将哈利培养成下一个默然者?
别闹....
路易个人觉得,先不说哈利走自己的老路,能否成功将默默然压缩成可控的“魔力金丹”
,单说邓布利多,斯内普他们知道这件事后的态度,便不是自己左右的了的。
这就导致路易最终的决定变成了....
“走一步看一步吧!”
倘若哈利能吞噬那缕伏地魔的残魂,他也乐意瞧见那缕残魂为哈利补补身子。
如果哈利根本没能力吞噬那缕伏地魔的残魂,路易迟早要将那缕残魂揪出来,尝尝看到底是不是草莓味的!
然后要说的自然是那具狼人分身,它赫然是为路易的圣诞假期带来了双倍的快乐。
起初,为了避免哈利在杰森,苏菲亚面前说漏嘴,路易便趁着一家人聚在一起吃午餐的时候,刻意说明了他在外面捡回一条受伤流浪狗,想要收养在家当宠物的事情。
杰森和苏菲亚能信?
当时两人就指着路易的狼人分身,眼神坚定的质疑道:
“路易,那明明是一匹狼吧?”
不过面临两人的质疑,都不需要路易张口解释,一旁的哈利便信誓旦旦的说道:
“爸爸,妈妈,那的确是条狗,只是长的有些像狼而已。”
“不信...”
“你们看!”
杀一人为罪,杀百人为雄,屠得百万方为雄中雄!转世重生,杀神附身,美人辅助,功德镇魔,我为杀神,傲视天下!...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阴差阳错参加了一场阴婚,没想到被卷入了一系列的灵异事件,再经历了无数鬼影迷踪的事件后,终于解开了一个惊天的大阴谋。...
天域至尊武沐遭背叛,偶然转生世俗纨绔,开始了一场逆天之路。皇帝不听话,打!宗主不听话,揍!天帝不听话,你还想不想当了?!什么?大陆出现了千年难遇的天才?哦...
外星人带着敌意降临。面对外星人的入侵,人类弱小的就像是蝼蚁。所以这是末日,真正的末日。但是有入侵就有反抗。对有些人来说这不是末日,这是战争。所以这就是战争。真正的战争!...
得到了十项全能大师系统之后,唐铮重生回到了十四年前,且看他一个穷屌丝,如何逆袭成为高富帅。无论是什么技能,都可以瞬间学会,无论是多么牛气的人,到了哥面前,那都只是个笑话!你会的我都会,你不会的我也会!完美人生,就此展开(新书上传,请大家收藏点击投推荐票支持!)PS新建了个书友交流群140543976,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