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长公主,小侯爷回来了。”
正想着,门口的帘子被掀开,外头传来丫头的笑声,大家都知道小侯爷是长公主的命根,他要进是不用通传的。
果然,长公主抬头看向了门口,郝仁一阵风的进来,身上还有大大的斗篷,不过,他也不是那不知礼的,在门口就定住,当着母亲的面把斗篷解开扔一边,在边上的勲炉上烘了一下手,才过来。
“给母亲请安,才进门就听到他们说,母亲想吃苹果酿,怎么不跟儿子说?”
郝仁开心是因为他们说,母亲精神好多了。
而在他看来,母亲有了想吃的东西,表示,她还想活。
“昨儿卿儿给我做了一碗,可难吃了。
今天出去找了一个听说挺会做的,结果比卿儿做的还难吃。”
长公主对自己的独子,那是真爱,真是揉进眼睛里都不会觉得疼的,笑得那叫一个温婉。
“唉,那个家伙做的,我也不敢吃。”
郝仁想了一下,不禁咧了一下嘴。
“你呢,将来宁小姐给你做东西吃,你会不会嫌弃难吃而不吃。”
长公主还是忍不住笑着刮了他一下,就算儿子面上不怎么喜欢宁家的老爷,不过她相信,看到宁小姐,儿子会喜欢。
“我怕她毒死我。
对了,娘,宁三小姐病了,说是因为要看初雪红梅花,生生的把自己冻病了。
娘,你确定你当初为我定亲时,没看错人?”
一说到宁三姑娘,郝仁忙把自己打听的情况一说。
“踏雪寻梅不好吗?”
长公主一怔,她虽说觉得为了赏初雪红梅而病,有点过了,但是白雪红梅多好看啊!
“娘,我宁可要一个做东西难吃的,也不要蠢的。”
郝仁愠怒道,他反正听到报告时,差点没呛死,什么样的人,会因为赏雪把自己冻病?
又不是贫民人家,他森森的觉得这连他们家小雅卿都不如,小雅卿都知道照顾自己,下雪时,她都知道自己把自己包得紧紧的,回家还知道弄碗姜汤喝。
坚决不让自己跟大家生病,结果,那个有病的,竟然能生生把自己冻病,还病得起不来,真真让她无语得很了。
“蠢?”
长公主郁闷了,自己再怎么看人没眼光,也不会给儿子挑个蠢的给亲儿子。
她不在意媳妇,还得在意孙子呢!
“分不清轻重缓急,不是蠢是什么?跟宁家的老头子一样!”
郝仁想到宁老头,他就有气,在朝上,就以自己岳父自居,真的成了亲,那位还不把侯府当他自己的,“娘,下回你给我找媳妇,能不能找没爹妈的?”
“仁儿,你没下次。”
时势造英雄,英雄亦适时。帝皇神令之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重生的陈群,身负帝皇神令,如何凭一己之力完成帝皇神令所交代的使命?...
庇护什么的,从一开始便没有那种东西呀洛雪站在村落正中央,自嘲地颠了颠手中的断剑,似乎是要说服自己。仿佛是理解了他的意思一般,剑身的反光反而坚定地将太阳的影子牢牢的钉住,没有留下一丝余热。这是个战气魔法和势的世界,也是个令人绝望的世界。但是洛雪默默许下心愿,要守护自己的家人。...
喧嚣都市,静谧桃源。左手繁华,右手寂寞。你有家财万贯,我有世外桃源你追逐功名利禄,我视之如粪土你只求人生的高度,我在意生命的长度。再不疯狂就老了,我是文艺青年,我喂自己带盐!身患绝症的陈可逸,决心为自己活一次。在喧嚣的都市边缘,建设理想中的家园。但世事难料,所谓的绝症,却为他打开了另一扇门,粪土一般的功名利禄,不可抗拒地涂满了墙,赶也赶不走人生赢家?我不在乎,默默耕耘我的梦。大时代,小梦想,一亩心田种春风。本书群号203521362...
晚明之我主沉浮简介nbspnbspnbspnbspnbsp一名北漂,去雾灵山游玩,因喝醉了酒,无意中救了一只灵狐,得到他的帮助,穿越到明末,成为信王朱...
夏秋穿越到海贼王世界,成为了一只海鱼。他不断吞噬,开始了一条进化之路。海鱼,海兽,近海海王类,大型海王类,超大型海王类。他吞噬海贼和战船,对抗七武海,解放鱼人岛,硬撼四皇,袭击马林福多,冲击世界政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成为了所有海贼海军的梦魇,他的形象萦绕在每个人心中,逐渐成为了一段传奇。谁说海王类不能成为世界最强?我是要成为海王的男人...
卢一峰是我大清第一祸害!不杀此贼,朕誓不为人!某个自称在一天之中射死三百一十八只兔子而被誉为兔子终结者的小麻子如是说。卢一峰是个大祸害!这个祸害不除,我们大清永无宁日。包衣奴才和铁杆汉奸们都如是说。卢一峰就是祸国殃民的千古奸臣典范,吃着我大清的禄米,拿着我大清的薪俸,可是每干一件事,都是为了挖我们大清王朝的墙根,掘我们大清王朝的屋基,祸害我们大清王朝!强烈建议当局给这个奸臣贼子铸一座跪像,跪到我大清太祖太宗陵前,让我们大清子民鞭笞唾骂!某个无比吹捧大清酋长的清史砖家痛哭流涕的这么说。封翔是好人。普通老百姓这么说。...